多宝体育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20 18:26:43

  开云体育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措施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你所见过的措施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一)第1工作小组:王惠萍任组长,张元镐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鲤城区工程项目;

  (二)第2工作小组:张志铭任组长,卢海东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丰泽区工程项目;

  (三)第3工作小组:陈拥军任组长,叶飞、黄海华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市直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多宝体育。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多宝体育,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xx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xx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xx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xx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xx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高处坠落事故是多发性安全生产事故,是全区乃至全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中比例最大、人员伤亡最多的事故类型。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的通知》,配合公司进一步推动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本项目部决定在施工现场开展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

  崇左市江州区廉租房(I标段)工程位于崇左市城南新区,框剪结构,地上21~23层,本工程共包括4栋建筑物,Ⅰ标段为12#、13#、15#、16#楼工程,建筑面积为36512平方米。其中12#楼为21层,1层架空停车,2-21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5.4米;13#楼为23层,1层架空停车,2-23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9.9米;15#楼为23层,1层架空停车、公共厕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3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9.9米;16#楼为21层,1层架空停车、居委会、物业管理,2~23层住宅,建筑高度为65.4米。公司将本工程列为2012年公司安全文明和质量管理的样板工程,全力争创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项目成员落实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专项方案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3、公司季度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达标,安全文明综合评定优良,其中安全管理95分、脚手架85分、三宝四口90分、模板85分、塔吊90分、物料提升机85分。

  1、本项目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活动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按照安全保障体系要求来运作。活动小组组织机构人员如下。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小组由副组长马志力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项目经理纪海波全面负责本活动的现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每月的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的检查工作;

  技术负责人马志力负责确定各成员的职责、权限和每月对各成员职责考核。协助组长完成各项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本活动的技术准备工作,编制活动方案;施工过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和监控;负责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全面跟踪本活动的过程控制和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

  xxx负责本活动所需材料的采购、进场计划,以及材料进场验材料员主体金辉成员收、搬运和储存等方面的管理。

  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和原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的规定执行。“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要做到“五到位”:

  1、施工项目部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2、基坑开挖、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起重吊装、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必须包含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2、高处作业人员上岗前多宝体育,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

  4、施工班组应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对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小结,布置当天工作任务,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5、本项目建筑面积达到3.6512万平方米,设置农民工夜校,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

  1、项目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及时报修,并做好巡查记录。

  3、台风、暴雨、重大节庆前后,项目部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4、项目部按规定免费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5、项目部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

  6、在进行高处作业前,项目部应对物料提升机、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以及临边洞口等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现场悬挂、粘贴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搭设、拆除等施工过程,项目部要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履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7、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本活动副组长审批签字,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签字,悬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8、项目部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作业,施工现场无违章操作现象。

  1、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红)色标示。

  2、物料提升机有一视频两联动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楼层通道口脚手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4、脚手架的首层、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或密竹,并应可靠固定。施工作业层的下一步架体应满铺密竹,向下每2步设一道满铺密竹的固定防护层,并应可靠固定。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加铺密竹进行封闭。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层的立面、平面缝隙必须全封闭。脚手架外侧每步架必须设置拦腰杆。

  5、基坑周边、阳台边、卸料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脚手架与建筑物周边、楼梯边、物料提升机楼层通道边等应设置安全门或防护栏杆。

  6、板与墙的洞口、各类桩孔、通道口与坑槽等处,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以及警示设施。

  7、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层设一道纵横间距为150mm的Ф8钢筋网作水平防护网。

  8、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安装管道、大模板等悬空作业应有操作平台或其他可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0、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等悬空作业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创建活动是贯穿于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活动。

  (一)项目部应及时将创建目标、方案和具体措施报送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二)项目部每周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时,要把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列入重点检查范围。检查结果作为对小组成员职责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之一。

  1、在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开展不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各项目成员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多发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项目经理要在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基础上,督促项目成员切实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把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作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的全过程。二要广泛宣传动员。“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创建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基础操作层。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逐步提高创建覆盖面。三要开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掌握项目部“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指出问题和纠正。

  (三)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创建积极性。项目部对“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的管理人员和班组要予以公开表扬和奖励,个人每次奖励100元、班组每次奖励500元;对开展活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特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个人和班组,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严肃处理。

  (四)坚持“五个结合”。一是要与深入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结合。二是要与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三是要与加大技术改造、创新安全技术相结合。四是要与落实责任追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相结合。五是要与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相结合。

  (五)定期总结,深化活动。项目部根据每周检查情况要把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纠偏,做到持续改进。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多宝体育,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维护我公司20xx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秩序,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为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创造条件,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认真履行烟花爆竹禁放点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我公司项目部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广大市民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引导,政府部门执法”的原则,力争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的工作目标。

  项目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稳定目标,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自行看护工作,主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实现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分项具体责任制,各管理人员要签定责任书,确保本项目部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减少、严格管理、秩序良好”的要求,各施工人员都要从维护公司安全稳定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巡视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我项目施工现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项目部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建委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使广大施工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遵守法规和施工工地禁放规定的自觉性。并在工地四周张挂施工工地严禁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和禁放标识牌。并要教育施工人员到具有销售许可证的商业网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在法定时间内到施工工地非禁放区燃放,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燃放。

  1、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同时加强灭火措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组织消防演练,明确防火和禁放管理负责人。在本区域设置或张贴禁放警示标志,及时清理易燃物、可燃物,加强值班和巡视,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施工工地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禁止在施工区域内和楼外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者严肃处理。

  3、在春节期间,严格加强值班制度,项目部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并全天侯值守。安全部门和保安人员加强施工现场的巡逻检查,重点看护春节、元宵等重点日增派人员,加密巡查,全天侯做好应急抢险车辆、设备、物资、人员的准备工作。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和处置突发情况,确保我施工工地禁放烟花爆竹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12月12日17时07分,镇名典咖啡语茶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360平方米,共造成10人死亡、1人重伤、8人轻伤。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建质安[]293号)和区安委《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深龙安[]12号)的要求,为认线”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检查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成立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区建设局马国忠副局长任组长,刘雄、高强任副组长,各街道建设办(城建办)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自1月10日开始至3月25日结束,由准备动员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及总结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1月10日至1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大检查的准备、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月16日至3月20日)。一方面,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本方案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记录表》(附件2)对工程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消防隐患。另一方面,区建设局、各街道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我局大检查由区安监站具体组织实施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4)做好检查记录。

  各街道大检查可结合实际和本方案予以实施,彻底消除本辖区土方工程、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及各街道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各单位对今冬明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效。

  (一)检查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防火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是否加强冬季防火管理。

  (二)检查施工生产单位是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内部装修阶段)不同的火灾隐患特点,落实消防工作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是否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一并结合考虑。

  (三)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对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是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

  (四)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五)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管理,防止电气火灾。特别是加强对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在电气设备使用上,注意电气设备正常检修和维护,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

  (六)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防火管理。临时食堂、宿舍的规划和搭建,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宿舍用电是否乱拉乱接,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电压,食堂、伙房等存在明火的场所防火是否重点管理、专人负责。

  (七)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等是否布置合理,使用是否方便,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冬春季节,风干物燥,火灾风险性较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时完成大检查工作任务。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跟踪落实的责任人,逐条逐项整改,并及时报告消防部门,消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

  (三)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广大建筑工人掌握使用灭火器和逃生自救等技能,努力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总结工作。请各街道、区安监站在检查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区安监站指定专人负责,并于3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和《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上报我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传真):

  自分分公司成立来,秉承以科技兴业、质量第一、管理创新、诚信服务的方针,不断地推进着分公司进步和发展。为了贯彻分公司创一流企业的目标,提升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经分公司研究决定,举办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使全体员工在活动中提高质量认识、在工作中关注产品质量,营造人人讲质量、重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如下方案。

  以“诚信赢得市场、科技创造未来”为统领,以质量、品牌、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围绕“没有质量就没有订单、没有订单一切免谈”的质量理念,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为加强分公司“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xx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核小组。

  成员:李庆元、李孟辉、杨海云、刘立秋、何泽洪、唐海亮、蒋志强、陈望清、刘强、冯伟谦、何旺、王智勇、郭伟明、黄勇斌

  成员:李孟辉、杨海云、刘立秋、陈望清、何泽洪、周章怀、唐海亮、蒋志强、郭伟明、黄勇斌

  1、大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质量月开展的前期,活动领导小组首先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召开“质量月”动员大会,进行“质量月”活动动员和部署,利用横幅、板报在分公司的主要活动区域或明显地方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中。

  2、知识竞赛。预计在质量月下旬举办质量知识竞赛,达到共同学习质量知识、重视产品质量的目的。办公室选择60-80道题目,由各部门/单位指派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闭卷作答,参赛人员原则上各部门技术员、检验员、工艺员等不少于1人、不多于10人。按得分进行排名,排名成绩将在总结大会中公布一二三等奖并现场颁奖。

  3、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响应分公司号召,积极开展以“查质量管理体系、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质量损失(含投诉)”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活动,要通过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熔铸耐火材料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4、开展熔铸耐火材料质量竞赛活动。以电熔厂砂型、电熔各工段、加工厂加工各班和各职能部门作为参赛单位,考核组在4月26日-5月25日内对各个参赛单位按产品质量(合格数、合格率、废品数等)考核,职能部门按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砂型、电熔、加工、职能部门各评选一个优胜单位进行奖励。

  5、有奖质量征文竞赛活动。从4月26日起至5月25日截稿,面向分公司全体员工开展以质量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应征文体(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不限,字数300-2000字,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但不得抄袭或摘录报刊、杂志、网站、书籍等媒体的文章。每个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必须于5月25日前提交1篇以上应征文章,5月30日前,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各活动小组提交的质量征文进行征文质量评选。优胜者发表瑞泰科技刊物上并奖励。

  5月26日至6月5日活动总结期间,由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评定、考核,评选“质量知识竞赛优胜者”、“质量优胜单位”、“质量征文优胜者”、“质量标兵”项目奖,具体规定如下:

  1、熔铸耐火材料质量竞赛活动,产品质量最优的单位奖励3000元并授予锦旗。

  2、质量知识竞赛一等奖1名奖1000元、二等奖2名奖500元、三等奖5名奖200元并颁发证书。

  4、“质量标兵”奖励500元。每部门推荐1-2名候选人(电熔厂砂型工序2名、电熔工序2名,加工厂加工工序2名、组装含包装2名,职能部门各1名),每个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竞选报告,说明自己对质量的认识、对“下一工序就是顾客”的认知、如何保证质量、已有的贡献或成绩、竞选优势和承诺等。然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总结期评选出10名“质量标兵”,每位“质量标兵”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

  6月中旬由质量月活动组长召开活动总结会议,分公司领导发表讲话,对质量月活动作总结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发言。

  1、办公室要按照分公司领导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策划,认真部署、动员、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2、质量月活动开展后,要认真总结“质量月”活动的经验教训,并对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员工的的质量主体意识。

  为加强盛夏季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严防建筑工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现决定对全镇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使全镇各在建建筑工地无证食堂主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合法经营;促进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础台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1、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以及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2、食堂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防蝇防尘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原料仓储设施等是否齐全;

  4、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把关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履行索证索票程序,是否有使用过期变质、无标签及标签不符合规范食品原料的行为;

  5、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12日开始,8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各村(居、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对全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食堂建设条件,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从业人员工作服帽是否整洁。

  (三)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是否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食品是否炸熟煮透,是否存在食物中毒安全隐患。

  (四)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多宝体育,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各地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市(区)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建筑工地企业第一责任,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严格标准的落实。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检查标准,逐条落实,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重点检查,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要依法查处,从根本上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监督检查信息每月5日报送上一月统计报表(附件3、4),专项整治总结和汇总性统计表(附件3、4)于11月5日前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加强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乡房屋建筑、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要针对岁末年初低温雨雪、大雾团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用电用气用火安全风险增大,以及盲目抢工期、超强度生产现象突显等,结合本地实际,系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逐项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要督促企业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精准管控措施。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从业人员和群众加强安全防范。

  城镇燃气安全方面。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要求,加强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二是强化源头监管。持续推进燃气经营许可专项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协调联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力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存在的违法充装、违规添加二甲醚等突出问题,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对排查出无有效经营许可证开展燃气经营问题,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紧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用气安全监管。加强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使用不合格燃气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隐患整治;深入排查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等安全隐患,防止管道、设备带病运行;加大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的隐患的宣传教育和排查力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市政公用设施方面。一是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桥梁及市政管网、管涵设施、窨井盖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二是加强城镇供水厂(站)、污水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排水安全。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出现坝体垮塌、渗滤液泄漏等安全事件。四是强化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五是开展窨井盖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压实权属单位主体责任,结合全省“窨井盖整治管理平台”全面排查整治窨井盖缺失、破损、下沉、凸出、松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六是开展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集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存在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线路陈旧漏电、防风雨雪、占用消防设施等各类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安全条件过关。七是开展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宣传和管控力度,做好城市公园和绿化高大树木隐患整治,对园区内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维护检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努力提升城市公园防范自然灾害能力,严防事故发生。八是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九是提前谋划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极端天气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的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城市安全运行“生命线”。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一是坚决防止盲目抢工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切实保障工程建设合理工期,严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加大安全投入、优化施工组织,确保施工安全。二是高度重视低温天气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严控低温雨雪冰冻和大雾天气户外作业,配备必要的防寒保护用品,加强施工现场防滑防冻、登高作业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民工宿舍用电、用火、取暖管理,严防火灾、中毒、触电事故发生。三是紧盯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建设、有限空间作业,运用全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平台、清单制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现场隐患排查,注重春节前后停复工安全排查和管理,坚持不安全不施工,未排查整改不复工。四是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工地疫情防控测温、扫码、消杀等措施,减少施工人员聚集和外出流动,强化临时外来人员进入工地管理,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房屋建筑安全方面。一是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城乡老旧危房、易涝低洼地段房屋、地质灾害危险地段房屋。二是加快危房风险管控和整治进度,突出指导地震高风险地区危险房屋,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危房,以及用作经营性农村自建房、违法违规建设房屋,采取警示、打围、撤离等应急管控措施和维修加固、拆除等工程整治措施。三是督促物业企业加大对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力度,发现有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或者向相关单位报告。对业主、房屋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防范物业服务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清单2.0版编制落实。

  各地要对所管行业实行全覆盖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安全事故。要督促指导企业和业主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自报自改,对正在进行自纠处理,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同时,要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对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督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逐一限时整改销号。对大会战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要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各地要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要积极对接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持续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暗访检查,及时曝光和查处安全生产突出隐患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实际细化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谋划、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2.0版推行和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相结合,与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考核巡查迎检准备等工作相结合,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对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的认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工作推动合力。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准备。我厅将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将进行通报、约谈。

  (四)及时总结报告。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都市经信局、水务局、公园城市管理局,自贡市、乐山市水务局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活动结束后,各市(州)要认线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