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多宝体育设工程施工方案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02 21:52:03

  开云体育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精选8篇),欢迎大家分享。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一)第1工作小组:王惠萍任组长,张元镐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鲤城区工程项目;

  (二)第2工作小组:张志铭任组长,卢海东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丰泽区工程项目;

  (三)第3工作小组:陈拥军任组长,叶飞、黄海华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市直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

  (三)工作总结阶段(xx月1日至xx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xx日至20xx年2月xx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多宝体育,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今年是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年”,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的主题创建活动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案。

  成立创建工作专班。专班由局长为组长,对创建工作全面负责;为副组长,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协调工作;区建管站各副站长及市场管理科和市政管理科全体同志为组员,主要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站市场科,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创建活动采取上门讲解,召开动员会以及全区建设管理工作会等,加强本次创建工作的宣传。建设工程的参建各方要充分了解本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文明施工八条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及时完善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硬件设施建设。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并于6月26日前,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递交自查整改方案。在6月26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承诺整改落实时间。

  创建专班根据各建设工程自查整改报告的情况,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分组对各个建设工程进行检查,督促各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要求。8月1日前,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向全区通报。

  创建专班要在前阶段检查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比较突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加强督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在国庆节前,全区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

  对新开工工程,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施工组织方案的完备性和可行性要进行严格地认证和审查。在开工前,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自查整改,做到硬件设施具备多宝体育,施工组织方案完善。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予同意开工,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善文明施工体系,落实整改措施。

  辖区所有的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划分为两类。一类工程为沿河大道、中山大道、解放大道、长丰大道沿线的工程,二类工程为次干道、背街小巷、单位院内的工程。

  (1)所有围墙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搭建、建新,并保证整洁美观,踢脚线CM以上,围墙必须上标语及喷绘。

  (5)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区建管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6)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4)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我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5)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三)加大投入,全力保障,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施工扬尘及特殊区域、时段的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扬尘的控制工作,在严格执行《区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渣土运输管理机制。对施工现场的冲洗槽及冲洗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及道路硬化等问题,创建领导小组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必要时采取夜间巡查的方式,坚决杜绝施工车辆沿途抛洒渣土或带泥上路,如发现问题,一律停工整改。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坚决杜绝施工现场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对建筑及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居民密集区域及重要的节假日、中考、高考时段,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防止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的要求,加强对民工宿舍的管理,切实杜绝“通铺”现象,保证每个农民工使用高低床,并有“储物柜”。每个工地必须设置开水房,保证农民工使用。厕所要求做到及时冲洗、干净;食堂要求做到有卫生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纱门、纱窗、纱罩,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食品要由正规渠道进货等等,确实保证民工的身体健康。施工单位在冬季和夏季应制定相应的防冻防寒和防暑降温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专班,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步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检查和督促过程中,严格执法。

  创建专班加大巡查频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力争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发现的问题,一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间为三天;对复查没有通过,整改不力的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处以经济处罚;对停工整改不力的工地,采取“不良行为公示”。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及xx集团20xx年x月x日第x次安全例会确定的关于站点项目确保扬尘治理达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等5个100%”的要求标准,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和地块整理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重点采取设置工地围挡、硬化主要道路、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堆放、配备现场出入口冲车设施、密目网封闭建筑立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6个方面的措施,具体标准如下:

  工地围挡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或钢结构架体围挡,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市政路桥工地,采用白色彩钢板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米,围挡根部与地面不能有空隙,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切割石材等产尘作业应采取降尘措施。

  1、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要按照市里提出的“5个100%做到”中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的标准要求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一)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公司扬尘污染点位图表,建立台帐,纳入xx集团扬尘污染点位总图和防治责任总台帐。按照治理小组领导分工负责制执行。在xx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和合同签订中增加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防治内容,明确按照《xx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执行。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否则不得开工。已开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经复查达到要求后复工建设。监理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内,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

  (二)对渣土运输严格管理。实行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之间的协议公司备案制度,要求对渣土运输管理做到严禁分包给无渣土运输资格的企业,严禁使用无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渣土,严禁无牌照车辆进入工地,严禁不平槽装运车辆驶出工地,严禁帮钩缺失、损坏的车辆进出工地,严禁装运湿泥,严禁不冲洗轮胎的车辆驶出工地,严禁无工地标牌的车辆进出工地。

  明确要求渣土运输企业要达到具备基本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条件,渣土运输不按要求落实时要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管理责任。

  (三)加大检查力度。项目现场实行施工单位自查制度和监理单位每日巡查制度;项目负责人每周联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执行节假日检查办法,加大检查力度;配合上级单位和部门做好不定期检查;对整理地块加大重点巡查力度。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项目和整理地块即时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处罚规定执行。

  (四)建立考核惩处机制。严格按照《xx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规定执行,如果发生上级单位通报和约谈情况,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人以外,要按照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和处罚。将扬尘治理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和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目标,特制订创建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屈子书院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屈子书院一期工程由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湖南贝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性质:仿古建筑群;建筑类型:公共建筑(建筑等级分类:2级)。建筑面积:一期工程分为A、B、C 3个院落,共19个建筑单体,5组连廊和1个牌坊(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459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两栋单体[独醒楼(A院8#)和悲秋阁(B院4#)]为地上两层楼阁,其余均为地上一层。耐火等级:木结构耐火等级为四级,砖混结构为二级。

  项目部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及技术施工员等主要岗位人员组成,分别负责综合管理、技术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等。

  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该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建工作。主要形式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并分四阶段对项目进行检查。

  1)工地大门必须坚固、封闭,并设有企业标志,有门卫和健全的门卫制度。24小时有专职保安员值班,保安员有统一服装,穿戴整洁,进出口人员均实行胸牌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挡坚固、稳定、整齐、美观,并沿工程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米。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砼进行硬化,道路宽度不小于3.5米,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相应的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在工程大门出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冲洗设施。

  4)施工现场大门外侧按规定设置“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五牌一图”即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图;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设置宣传栏和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为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图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主要职责,以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栏。

  1) 进出口、临边、危险作业点悬挂警告、禁止、提示标牌;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标识牌。

  2)仓库、配电房、危险品存放点、现场火源处置制定管理制度,设置禁止标志。

  3)施工现场作业区和钢筋加工场,搅拌站、砼输送泵、工具房等均搭设防护棚,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并设置操作规程和操作责任牌。例如:塔吊挂设:塔吊“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定人定机牌、塔式起重机限载牌、机械检验合格牌等。

  4)施工现场作业区严禁吸烟, 办公区在每个办公室设置一个烟灰缸,配备灭火器材,通风良好。安排两名清洁员,一名负责清理办公区卫生清洁,另外一名负责施工主干道及生活区卫生清洁。生活区安排一名专人负责卫生,每天清扫场地,并负责厕所宿舍卫生清扫。

  5)在施工现场入口围墙处设立标识牌,内容有:进入施工现场须知标识牌及重大危险源标识牌,沿入场通道两侧挂有安全知识挂图。

  6) 库存物质按货架号、货位号、货架层号分类放置,由库管员挂牌标识,做到帐、物、卡相符。不合格的物质必须做出“不合格品”标识。

  7) 按施工总平面图所确定的区域堆放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挂牌标识。表示的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进场时间、规格(牌号)、执行标准、产地、进场数量。

  8)钢筋分类集中堆放,便于标识;砂石集中堆放在固定位置,底脚边无散乱砂石。

  9) 施工设施设备、架料集中堆放整齐,脚手架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架料必须搭设架子按长短规格分类堆放,保证一端整齐。

  10)构配件及特殊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整齐成线,木制品应设防雨、防潮、防火,其他特殊材料也应必须按要求保管。

  1、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具体部位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人工挖孔桩孔口设置覆盖和护栏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TN-S接零保护、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总配电室内电源进线端总隔离开关前设置配电室专用事故照明回路,配电室上部留有散热空间并能自然通风。现场配电线路采用架空线时采用绝缘导线,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采用埋地设置时在埋地电缆路径处设置方位标志。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严禁采用空越脚手架引入。

  4、在起重机械设备的醒目处悬挂公示“责任牌”,包括:产权备案牌、检测检验合格证、安装验收记录、使用登记证等。

  5、脚手架地基平整夯实后用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20的砼进行硬化,并设置排水措施。每拉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基础搭设验收完毕后悬挂验收标牌。

  1、在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处、作业区等部位设置双层防护棚。地面进出料口处设置双层防护棚。

  2、竖向临边防护:楼梯临边、楼层和屋面临边、预留洞口等处设置临边防护。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栏杆柱的距离小于2m,采用涂有黄黑相间颜色油漆的钢管,内侧设密目安全网,下部设180mm高的踢脚板。

  3、水平洞口防护: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设;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4、脚手架操作层脚手板满铺并固定牢靠,设置双层防护栏杆和180mm高踢脚板;脚手架竖向每隔2层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靠。

  5、模板立杆材料符合要求,立杆底部设有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和扫地杆,立杆间距符合要求,模板上堆料均匀,无超载现象,大模板有防倾倒措施,无违规提前拆模现象。

  6、配电箱箱门表面标识有配电箱名称、安全责任人姓名;配电箱箱门内表面粘贴配电线路图;线路颜色符合黄、绿、红、淡蓝、黄绿相间的颜色规定;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和选型符合要求;施工用电的设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处、楼梯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定于7月1日至31日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局属相关部门统一部署、部门联动和集中执法等有效措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防范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县行政区域内在建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重点清查治理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及国有工矿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私人规模建房项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不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的;

  (二)建设单位擅自修改已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未重新报相关部门审核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

  (三)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的;施工单位围标、串标的;施工单位不按已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的;

  (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理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不认真履职的;

  (五)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六)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中标通知书中登记的项目班子与现场项目班子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的;

  (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按时进行整改的。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10日以前)。根据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7月11日至31日)。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执法监察队,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二)全面开展排查。组织对本县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消除监管“盲区”、“特区”,建立专项行动排查台帐和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台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项目挂牌督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周密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全面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并按规定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依法公开严惩,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对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建设项目,一律严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四)严格工程监管。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动工程建设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机制,从规划许可、设计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产权登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监管,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及时上报资料。7月31日前,各工作组要将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为了规范作业人员在雨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作业行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雨季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相关极具设备的完好,特制定本施工方案。

  根据工期要求及施工计划安排,本工程的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将在雨季进行施工。雨季主要施工项目为:土方开挖工程、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工程、车间厂房钢构件安装工程、辅房混凝土结构施工。

  搞好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是未来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部分,由于夏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施工现场涉及面较广,包括各部分现场和临时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全部作业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制定安全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周到,不可因事小而不为,以留下隐患,带来损失。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雨期施工的特点,将不宜在雨季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根据天气情况合理搞好室内外作业安排,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较大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施工。

  在雨期施工时,各种防护措施要进一步加固,对基坑边坡、设备围护、各种防护棚、临时设施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到位,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⑴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熟悉在雨季施工阶段的施工部位的设计意图,保证雨季施工质量。

  (2)在进入雨季施工前,完成整个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系统,防止基槽被雨水长时间浸泡。同时维护现况排水管线不被破除,要提前完善雨水和施工废水的疏导措施。

  (3)组织各种技术工人多宝体育,机械司机等人员进场,所有施工人员、雨季施工材料要在雨季施工前5天到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组织工程技术交底。由安全员组织,对所有参施人员,针对雨季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交底。由项目部技术部组织,针对雨季施工项目中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技术问题,向施工队伍的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4)雨季施工的主要材料包括抽水泵、塑料布、雨衣雨鞋等。所有机具和材料随工程开工到场。

  (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对材料库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护。材料库四周应排水状态良好,围挡基坚固,不漏雨渗水。钢材等材料存放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防止锈蚀。

  防雨设施的管控由刘福增直接管控,联系电话:,遇到险情时能及时有效的提供防雨、防汛设施。

  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雨期施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2)雨期开挖基槽(坑)应注意边坡稳定多宝体育,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采用彩条布进行封盖,防止雨水直接对其冲刷浸蚀;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坡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可停工。

  (3)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如遇下雨天气要及时采用彩条布进行封盖,并在四周设置排水沟、集水坑,防止基坑大面积浸泡。

  (4)对雨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夯压,派工人员根据当天的天气情况分配好工程量,当天的回填土工程必须回填夯实完成,并采用彩条布进行覆盖。

  (5)针对于基坑边土堆提前做好防雨、防汛准备,日常就应该采用彩条布进行苫盖或者或者周围放置条石以阻止土方被雨水冲刷至开挖好的基槽(坑)内。如遇大雨或者暴雨直接采取卸载的方式,把部分土堆运至施工道路北侧,防止雨水浸蚀,造成塌方事故。

  (1)雨期施工随时检查钻机的稳定,电机运转以及设备的沉降等,发现问题马上处理。

  (2)保证现场的排水畅通,使场内雨后不陷、不滑、不积水,提前备好防雨器具,如水泵、铁锹、防雨布、雨衣等防雨物资,确保正常施工不受影响。

  (4)考虑到雨季施工的特点,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流水作业的步序总体推进,

  (1)现场四台设备已采用钢板就行围护,其中有三台设备设有坡屋脊,满足防雨要求,在设备围护下部设置200高挡水围堰以防雨水流入围护设备内。

  (1)钢筋在进场后,包括已加工完毕的成品和半成品,要按照要求进行码放,钢筋下面用方木垫离地面20cm,上面用帆布覆盖,防止下雨时受雨水的浸泡。

  (2)施工现场的钢筋堆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高于现场地面。用方木将钢筋垫起20cm,不用时用帆布覆盖。

  (3)钢筋加工要按规范操作,在运输、加工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以避免造成刻痕,撞击凹陷。

  (4)雨期施工期间焊条、焊剂存放在干燥的库房内,防止受潮,使用前检查是否表面受潮,若受潮,需经烘干后方可使用

  (5)现场焊接钢筋时需搭设简易的防雨棚,严禁露天作业,防止未冷却的接头受到雨淋,中雨以上天上严禁焊接作业。

  (1)模板工程安装完成后,如遇大雨天气,无法及时进行混凝土浇注施工,应对模板体系进行覆盖,待雨天过后进行混凝土浇注前,要再次对模内进行检查,及时清理积水和模板上的杂物,模板出现严重变形者必须重新施工,然后再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

  (2)现场木方子、模板等支撑体系材料堆放场地必须垫高,夯拍坚实,四周做好找坡及排水沟,确保场地不积水。

  (1)在本工程中,除构造柱、压顶等小体积的施工工序采用现场拌和混凝土外,其余混凝土工序均采用商品混凝土,因此,在雨季,对需现场拌和的混凝土原材料(砂子、石子、水泥)要进行覆盖,防止被雨水浸泡,水泥应存放在干燥环境内且有防潮措施(本项目由专用水泥库房,水泥库房地面设置防潮层,铺设油毡)

  (2)严格控制水灰比。所有在雨后潮湿的原材料要测定含水率,相应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5)混凝土浇筑施工要尽量避免在大雨天气中进行。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前,随时收听天气预报,要根据气象信息,安排施工,防止浇筑当中出现降雨天气,造成质量问题。若在混凝土浇筑中突有大的降雨出现,应及时对已经浇注完毕的部位用塑料布覆盖多宝体育,同时在主通道结构的上方用帆布搭设临时施工简易棚,保证混凝土的连续浇注。

  (7)混凝土浇注要连续施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进行分层浇注时,每层的浇筑厚度不得超过30cm。

  (8)由于雨季施工期间气温较高,必须加强对结构混凝土及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设专人负责混凝土的养护工作,及时对处在养护期内的混凝土结构进行洒水养护。

  (1)钢构件的材料、构件应放置在地势较高的地方,采用彩条布苫盖且保证周围排水畅通,以防积水锈蚀。

  (2)雨天气候恶劣,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及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停止施工。此时,应注意保证作业面的安全,设置必要的临时加固措施

  (3)不能进行高强螺栓安装,摩擦面及高强螺栓上不得有雨水等。雨季施工,应保证施工人员的防雨水具的需要。尤其注意施工用电防护。降雨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停止高空作业,并将高空人员撤到安全检查地带,拉断电闸。

  (4)对要起吊的构件,应先首先清理构件表面的水,尤其是构件摩擦面应清理干净,并保证面层的干燥。

  (5)风力大于5级,下雨、浓雾天气,停止高空吊装及安装的配套工序;如焊接、铺压型钢板、穿高强螺栓、校正结构等。

  (6)对焊完的焊缝,要加强保温工作,避免焊缝温度骤降导致脆裂,先用石棉布对焊缝周围包严,再用岩棉被包严。

  (9)使用高强螺栓前,应对高强螺栓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锈,损伤丝扣的现象,如有应修复后使用。

  (10)操作前,应清除连接件连接部位的水分、杂质,保持连接面的清洁干燥。

  1、雨季施工质量控制难度大,由领导亲自负责,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奖罚严明。

  2、坚持雨季施工条件、人员物资不落实不能施工,原材不合格、无出厂手续、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使用。

  3、要认真执行施工规范及公司“雨季施工技术管理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要认真执行,不得自作主张、违章蛮干。

  2、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现场的整理、抢险用的各种材料和机具,确保在暴雨天气能够及时进行抢险。

  3、遇到暴雨天气,雨季施工领导小组的组长必须在现场指挥抢险工作。抢险队人员要随叫随到,服从指挥。

  3、认真组织安全检查,雨后,要对施工机械、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4、雨季施工前,对各种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中小型机械以及电闸箱必须搭好防雨棚,棚内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四周排水通畅,做好防潮、防淹措施。

  5、大雨过后,要对各便道、上下人行马道进行检查,做防滑处理,防止走人时发生危险。

  6、雨季施工前对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线皮破损、安装不良、有漏电现象的,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7、雨季施工前应做好水泵的检查维护工作,电源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接头符合用电管理规定,水泵工作时,其周围30m内不得有人进入作业水域。操作人员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8、雨季施工应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遇雷雨时,要停止室外高空作业和电气操作。雨季施工过程中必须安排电工值班,雨天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

  9、遇较大降雨天气时,应停止施工,晚班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暴风雨前,应对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拉闸断电,雨后检查无隐患后,再合闸供电使用。

  10、雨季施工前对边坡护壁进行检查修补,在边坡设置观测点,由测量人员负责监控测量边坡稳定状况,雨后应作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加固及应急措施。

  11、由于雨季施工处在夏季,气温较高,在工作中容易发生中暑现象。在施工中,如发现中暑的施工人员,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1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立环境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并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安排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垃圾应分类存放在密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不得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厕所必须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定期消毒。

  13、在离坑边1m的位置用长2m直径为48mm的钢管,打入地下深度为60—70cm,钢管离地面高度1.3m左右,搭设两道防护栏杆(第一道60cm,第二道1.2m),刷红、白相间漆(黄、黑相间漆距离30cm)。立杆要求高度一致,横杆要求交接处平直,然后在栏杆上挂密目安全网,防止坑边材料坠落伤人。坑边1m内禁止堆放材料和车辆通行,栏杆上夜间要有醒目标志示警。